为进一步加强电动三轮、四轮车销售领域的监督管理,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严查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无法登记挂牌以及未经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车等违法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近日,榆垡镇在辖区内开展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专项监督检查。

现场,执法人员重点检查了经营者的主体资格、产品质量标准、产品合格证、厂家授权书和商标注册证等各项资质,对电动自行车经营户是否存在非法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等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排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人员要求立即整改,同时要求市场负责人做好“双十一”期间消防安全管理及消防设施设备的维保,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提高自身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加强火灾隐患自查自改,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执法人员还向经营者宣传了电动自行车新标准、新政策,向经营者讲解了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问题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强调经营者要强化主体责任意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定期对销售的产品进行自查,对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一律下架,切实做到合法经营、诚信经营。

据统计,此次专项行动,榆垡市场所出动执法人员20人次,对辖区7家电动车及其配件销售经营主体进行安全专项检查10余次,发现问题3处,均已整改完毕。

下一步,榆垡镇将继续加大对电动自行车及配件销售经营单位监督检查力度,加强电动自行车质量监管,防范电动自行车火灾,杜绝和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