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夏来临,各大游泳场馆成为了市民休闲避暑和锻炼身体的好去处。为切实加强各类游泳场所卫生管理工作,保证泳池水质和环境卫生安全,保障广大市民健康权益,区卫生健康监督所对区内各游泳场馆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卫生监督员来到大兴区体育中心的室内游泳馆,详细查阅该场馆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档案,实地检查水质处理设备运行情况,询问场所负责人泳池水消毒及每日补水情况,重点查看泳池水质自检记录等资料,并现场对泳池的余氯值进行快速检测。
区卫生健康监督所卫生监督员张海超说:“经过现场采样检测,这个泳池的游离性余氯值为0.76毫克每升,符合国家规定的0.3至1.0毫克每升的标准。”
检查中,卫生监督员要求,游泳场所要高度重视卫生安全,落实主体责任,通过在醒目位置设置禁泳标识、红眼病专岗;加强浸脚池不定时余氯检测消毒剂的投放;每2小时对池水余氯、pH值、温度进行自检;查看水质实时在线监测设备数值,动态调试水质自动加药消毒设备;及时补充泳池新水等,做到依法规范经营。
市民该如何做到放心游、无忧游呢?卫生监督员提示,市民可通过“四看一闻两注意”,即“查证件、看管理、看公示、观水质,闻气味,注意自身健康状态和泳前良好习惯”,做到游泳前的心中有数。
区卫生健康监督所将陆续通过游泳场所专题培训、国家双随机水质抽检工作、跨部门联合检查等工作,进一步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和落实整改工作,全面提升辖区游泳场所卫生管理水平。
区卫生健康监督所提示:如果市民出现体温异常、红眼病、腹泻等症状,请勿前往公共泳池游泳,并且游泳前做好淋浴、浸脚消毒、佩戴泳帽等准备工作。(这里是大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