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依据国家档案局、国家保密局《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档案解密和划分控制使用范围的暂行规定》《国家档案馆档案开放办法》(国家档案局令第19号)及《北京市怀柔区档案馆档案开放工作制度》等文件要求,我馆坚持严谨规范、务实尽责原则,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对馆藏1999年至2000年96个全宗78542件文书档案开展全面系统鉴定审核,依次完成初审、档案形成及移交单位审核、复审全流程工作。经综合鉴定,拟确定延期开放档案73523件,已按程序报送区档案局审批并顺利通过。开放档案5019件,开放率为6.39%。已按要求将开放档案目录上传到北京数字档案馆系统,完成了开放档案目录网上公布工作。
档案开放鉴定是档案馆核心基础性工作,我馆将持续强化档案规范管理与开放鉴定工作质效,不断提升档案公共服务能力,充分发挥档案资政育人、服务发展作用,为档案资源科学管控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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