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区生态环境局到东高村镇对辖区内涉VOCs企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进一步规范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有效控制镇域内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强度,降低大气污染物浓度。

检查组围绕工业企业产生VOCs废气的生产工序、废弃活性炭贮存等环节,对作业区是否存在挥发性有机物泄露、喷漆注塑等工序未封闭、生产车间未封闭、活性炭处理设施活性炭未及时更换、更换记录是否齐全等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检查组要求企业立行立改,明确整改要求。并要求企业要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要求,规范企业排污行为,增强企业环境管理能力,确保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废气达标排放。

下一步,东高村镇将继续强化日常监管,督促和指导企业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源头管控废气排放,持续改善辖区空气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