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民法典》颁布五周年,今年的五月也是我国第五个民法典宣传月,为迎接民法典宣传月的到来,5月15日上午,平谷区检察院召开“‘典’亮生活,守护美好”民法典颁布五周年检察开放日活动座谈会。座谈会邀请区人大法工委副主任龚冬梅,市人大代表、中共平谷区委社会工作部副部长王月波,区人大代表,南独乐河镇峰台村农业管理综合协管员王晚霞,区政协委员,人保财险北京市分公司职员张磊,人民监督员,北京市平谷区峪口镇北杨家桥村民委员孟凡博,区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冯琳,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顾媛媛,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负责人贺小林,区妇联权益部负责人兰丽莉,北京万叶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彦利参加座谈。

与会人员会前参观了我院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会议由第四检察部主任黄魁主持

会上,第四检察部副主任杨媛媛汇报贯彻实施《民法典》工作,与会领导围绕支持起诉线索移送、妇女儿童权益保障、虚假诉讼联动预防查办等问题展开了交流,代表委员对贯彻实施民法典也提出了意见建议。

曹伯利副检察长指出,平谷区检察院民事检察工作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未来要进一步提升工作质效,围绕高质效办案目标,赢得检察机关公信力。一是进一步统筹办案数量与质量,突出高质效办案导向。加大依职权主动监督的力度,培育典型案件引领办案。要注重案件的典型性、引领性和制度激活价值,多办具有示范意义的“标杆案”,推动民事检察在服务大局中彰显更大作为。二是深化融合履职,构建内外联动的工作格局。我们要以职能融合为切入点,深化横向协作,加强案件综合研判和联动监督,推动“一案多查”的穿透式监督模式落地见效。同时,进一步加强与法院、行政单位等部门的外部协作,完善案件信息共享、数据互通机制,形成专业化矛盾纠纷治理合力。要强化与法院的检法协作,推动执行信息共享机制的实质化运行,共同探索执行全流程监督的“平谷样本”。支持起诉工作,加强与法律援助中心、法院立案庭等机构部门的协作联动,拓展案件线索来源,形成帮助特殊群体、弱势群体解决困难的司法合力,形成支持起诉平谷司法维权的金字招牌。三是加强宣传总结,营造贯彻实施的良好氛围。一是加强理论调研。针对民法典实施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开展理论调研。通过调研成果转化,推动形成更加完善的司法解释和制度规范。二是强化宣传重点。在宣传内容方面,选择一些和老百姓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内容重点宣传,如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常见合同纠纷处理等等。三是创新宣传方式。多采取一些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方式,多走进社区、乡村、学校、企业等。在办案中落实“谁办案,谁普法”要求,通过以案释法方式推动民法典法治精神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