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建筑垃圾治理问题,是平谷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必须扛起的政治责任,更是改善城乡环境、增进民生福祉的关键考题。
为切实抓好问题整改、健全长效治理体系,区城市管理委聚焦“产、存、运、处”关键环节,构建“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全链条治理目标,将推出建筑垃圾治理系列报道。从问题溯源、整改举措,到机制创新、成效展示,全景呈现我区以“钉钉子”精神破解治理难题的具体实践,凝聚全社会共同参与、协同共治的强大合力,以实实在在的治理成效回应督察关切、惠及平谷百姓。
2025年12月30日,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召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问题整改约谈工作会,旨在督促建筑垃圾处置场所经营单位深刻正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问题,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明确后续整改方向与具体举措,通过约谈提醒强化责任意识,推动督察反馈问题全面、彻底、深入整改落实。

会上,全区9家建筑垃圾处置场所国企相关负责人、私企法定代表人分别汇报了相关问题整改情况及下一步工作计划,并签署《平谷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贮存)场所规范化管理责任书》,进一步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环保主体责任。区城市管理委、区城管执法局分别就督察问题整改和违法违规情形对企业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

会议明确三点要求:一是严守生态红线,压实主体责任。各处置场所经营企业以此次督察反馈问题为镜鉴,深刻汲取经验教训,对照《北京市建筑垃圾消纳处置场所设置运行规范》及市级验收标准,全面开展自查,从安全、环保、运行、管理四个方面逐项对照自查自改,补齐短板漏洞。二是强化主动治理,落实监管责任。区城市管理委联合规划、生态、园林、水务及相关属地政府建立常态化巡查监管体系,定期对处置场所超占面积、违法占地、越界堆存等问题开展联合查处,提升主动治理能力。三是同向发力,筑牢环保安全双重防线。各经营企业需对场内堆体合理规划、定期评估,在确保堆体稳定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制定存量建筑垃圾和再生骨料处置利用计划,消除安全隐患;至少每半年组织1次安全应急演练,降低机械作业及场内进出车辆造成的人员伤亡风险,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会议要求,所有处置场所必须严格遵守“五个一律”管控要求:凡是存在扬尘管控措施不到位、场区占用“三线一区”禁用地块、纵容黑渣土车违规进出、违法接收建筑垃圾,以及“收而不处、只处不出”或违法外运等行为的,在依法实施处罚的基础上,一律予以关停。
为推动督察整改工作全面深入落实,区城市管理委将联合区城管执法局、属地政府建立常态化专项执法机制,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坚持从严查处、高限顶格处罚;对情形严重的,依法吊销企业备案资质,持续保持监管高压态势,确保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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