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广大群众防火意识和法治观念,1月7日,山东庄镇林业站联合镇派出所在山东庄大集组织开展以“森林高火险期 严禁野外用火”为主题的森林防灭火宣传活动。副镇长刘振朝参加。


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横幅、设置咨询台、播放车载广播、发放防火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向赶集群众普及森林防火知识。工作人员结合当前森林高火险期的严峻形势,详细讲解野外用火的危害性与森林火灾预防的重要性,引导群众自觉遵守防火规定,杜绝侥幸心理。




宣传中,工作人员重点解读了《平谷区森林高火险期高火险区禁火令》,明确告知群众在高火险期和高火险区域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行为,并深入阐释违反禁火令引发火灾所须承担的法律责任,通过以案释法增强群众的法治意识和防火自觉,积极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社会氛围。
下一步,山东庄镇将继续坚持预防为主,进一步加大巡查管控和宣传引导力度,全面提升全民防火意识,切实保障镇域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共同守护好绿水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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