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正值春季天干物燥、大风多发期,烧秸秆、烧垃圾、落叶等“三烧”行为进入高发阶段,极易引发火灾、污染空气、危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坚决守住生态安全与消防安全底线,王辛庄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联合相关科室,以“零容忍、全覆盖、严执法”态度,全面开展春季“三烧”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要求与典型案例通告如下:

一以案为戒   严肃查处露天焚烧违法行为

近期,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在日常巡查与线索核查中,连续查处多起露天焚烧行为,依法立案并予以高限处罚:

1. 放光村王某、付某,擅自实施露天焚烧,违反《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规定,已立案并依法高限处罚;

2. 太平庄村王某,露天焚烧秸秆杂物,危害公共安全与空气质量,已立案并依法高限处罚。

上述案件是我镇春季禁烧以来查处的典型违规案例,充分体现镇党委、政府整治“三烧”的坚定决心: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绝不姑息。

二压实责任    从严落实层级考核问责

为压紧压实村级属地责任与网格员巡查责任,镇相关科室已依据考核管理办法,对上述涉事村委会、责任网格员扣除相应绩效奖金,并在全镇通报批评。

我镇将“三烧”防控纳入村级年度考核与网格员日常考评,实行巡查不到位必追责、发现不及时必追责、处置不规范必追责,以刚性问责倒逼责任落地,构建“镇统筹、村主责、格管控”的全链条防控体系。

三明令禁止   这些行为坚决不允许

全镇范围内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实施下列行为:

- 田间地头焚烧秸秆、杂草、枯枝落叶;

- 房前屋后、道路两侧焚烧垃圾、杂物;

- 祭祀烧纸、坟头烧荒、野外用火;

- 其他露天焚烧产生烟尘污染的行为。

依据《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露天焚烧可处500元—2000元罚款;引发火灾的,依法追究治安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全民共治   共护平安美丽王辛庄

春季防火、人人有责。请广大村民自觉摒弃侥幸心理,主动遵守禁烧规定,选择秸秆还田、垃圾分类、文明祭扫等绿色方式,不冒一股烟、不烧一把火,共同守护蓝天白云与家园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