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在日常巡查中发现,辖区内某村存在露天焚烧秸秆行为。经调查核实,该行为系村民所为,执法人员现场对当事人行为进行制止并进行核查。

经调查核实,该村民违反《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关于禁止露天焚烧秸秆、树叶、枯草的规定,对大气环境造成破坏。镇综合执法队依据条例规定,结合本案违法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及相关证据,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下一步,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将持续保持秸秆禁烧高压管控态势,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教育一批”,扎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切实助力辖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