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上午,石景山区召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石景山区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王瑞超发布《北京市石景山区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的主要内容,石景山区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综合执法大队队长杨峰介绍了石景山区2023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并现场回答记者提问。
石景山区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
局长王瑞超
石景山区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
综合执法大队队长杨峰
为了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实现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满足公众对美好空气质量、美丽蓝天的需求,坚持区域协同减排、科学精准应对原则,自2012年石景山区建立空气重污染应急体系以来,石景山生态环境局先后5次修订应急预案,此次修订是在2018年版本的基础上进行完善并制定的,主要调整了预警启动标准、优化了部分应急措施等,在实现最大化减排的同时尽量减少对公众生产、生活的影响。修订的主要内容有:
一是编制依据更加明确。《应急预案》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结合辖区实际,在对《北京市石景山区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18年修订)》进行完善的基础上制定。
二是预警级别更加合理。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统一调整重点区域预警启动标准有关规定,依据空气质量预测结果,综合考虑空气污染程度和持续时间,将空气重污染预警分为3个级别,由轻到重依次为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1天5级重度污染或2天4级中度污染启动黄色预警;2天5级重度污染或3天4级中度污染启动橙色预警;3天5级重度污染且其中1天达到6级严重污染启动红色预警。
三是应急响应措施更加完善。《应急预案》包括健康防护引导措施、倡议性减排措施和强制性减排措施三类。健康防护引导措施提醒、引导市民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尽可能降低对健康的影响。倡议性减排措施倡导公众绿色出行、不进行露天烧烤;倡导企业合理安排运输,减少溶剂型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辅材料的使用等;加大扬尘污染控制,加强清扫保洁等。强制性减排措施对工业企业、施工工地等提出强制性减排要求,实施精准、科学的差异化管理,治理水平低、污染物排放量大的企业,采取严格的减排措施,治理水平先进、污染物排放量小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减排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经济社会的影响。
四是预案管理更加规范。主动公开区级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各成员单位应急分预案要向区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成员单位包括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公室、区住房城市建设委、区城市管理委、区卫生健康委、区教委、区生态环境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园林绿化局、区城管执法局、交通支队、市交通委石景山运输管理分局、区气象局等20个部门和9个街道办事处。要加大对空气重污染成因的解读力度,及时向社会发布空气重污染应对工作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努力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
今年以来,石景山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深入实施“一微克”行动。一是强化统筹协调。印发实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3年行动计划、“三监”联动、扬尘专项治理等文件,明确任务目标,细化工作举措。二是深化扬尘管控。开展扬尘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现场执法、在线监控双管齐下,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我区5-10月TSP平均浓度、道路尘负荷均值比1-4月均值分别下降31.5%、21.1%,扬尘治理攻坚行动成效明显。三是狠抓绝对减排。开展“油换电”、居民油烟治理、燃气锅炉深度治理等工作,强化机动车管控,严格重型柴油车执法。四是强化科技支撑。综合运用空气质量高密度监测、走航监测、遥感监测等方式,强化空气质量数据分析,推动问题线索整改。截至12月10日,石景山区PM2.5累计浓度为33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共计257天,优良天比率74.7%。
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下一步,北京市石景山区将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实现“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为目标,坚持常态大气污染治理与空气重污染应急应对相结合,坚持PM2.5和O3污染协同治理、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协同控制、本地和区域协同治理,持续深化“一微克”行动,尽最大努力推动空气质量改善。
来源:区生态环境局 区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