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及《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调整禁渔区、禁渔期的通告》(京政农发〔2019〕63号文)之规定,每年4月1日00时起至9月24日24时止,怀柔水库实行全面禁渔,所有船只禁止从事任何形式的捕捞作业。

3月20日起区农业农村局为严格落实怀柔水库禁渔宣传工作,保护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积极组织农业综合执法人员分别走进石厂、杨家东庄、郭家坞等水库周边村,通过“送宣传进乡村”的形式,以村级广播、张贴海报为主要抓手,强化禁渔宣传力度,确保禁渔工作落实到位,切实提高群众合法捕捞和守法意识。

下一步,区农业农村局将继续加强怀柔水库禁渔期内执法力度,积极协调相关各执法部门开展长期有效的联合执法,严厉打击本辖区禁渔期、禁渔区内非法捕捞违法行为,对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全力维护我区水域生态平衡,让鱼儿“休养生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