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溪翁庄镇拆除了一处违建,该违建原是居民曹先生在院外私挖的一处地下室,用于存放储备自家东西。
在密云区规自委下发“6.30”台账后,经镇创建专班工作人员和村干部现场勘验、核查,此处私人地下室侵占了公共安全,破坏了建筑结构属违建,决定对该处拆除复原貌。
第一进:村干部通知
得到拆违消息后,该村村干部第一时间通知了曹先生,建议该户尽快腾空地下室,签订助拆承诺书。但一开始曹先生是有些抵触的:“凭什么拆我的不拆别人的?就觉得我好欺负吧?”奈何村干部无论是用政策引导,还是用事实说服,哪怕是该村书记多次给他打电话以及村干部到现场劝说,曹先生都表示不能理解,坚决不同意拆掉地下室。
第二进:亲戚朋友劝说
经过第一轮的“首劝”失败,村干部便找到了曹先生的亲戚,同样也是村里的党员王女士,希望可以提供帮助进行劝解。王女士一口答应,并表示自己是一名党员,于情,应该进行劝说,不能因自家违建影响村庄建设;于理,作为一名党员,要发挥主动带头的作用,帮助工作人员共同拆违。“不光是拆除你家一户,只要是违建,都得拆除,只要是利民的事,咱们都得配合。”经过一番劝说,看到自家亲戚都主动拆除支持工作,曹先生也觉得自己拒绝拆违的行为不妥,但依旧担心拆后的土培结构不结实,一旦下大雨泥石流影响自家安全,只有镇政府应允解决后才考虑是否拆除,“二进”向成功迈进了一步。
第三进:仔细研究保安全
在了解到曹先生的顾虑后,镇专班工作人员亲自找到了曹先生,并保证会给出最优的拆违方案,消除该户的安全隐患问题。这下曹先生算是吃了颗“定心丸”,为最大限度的减少该户的房屋结构安全隐患,经镇专班与拆除公司、第三方仔细的研究后,制定了一套该户的拆除方案:保留外围墙的水泥结构,只将地下室进行填充,地上恢复原貌,这样既保证了地下室违建的拆除,又能保证房屋的结构安全。
经过村两委干部、当事人亲属、镇专班工作人员共同努力,曹先生表示:“搭违建确实是不对的,也影响乡村建设,以后保证不再乱搭乱建了!”最后经过了“三进三出”,成功签订助拆责任书,拆除了132平方米的违建,现地上已恢复原貌。
(责任编辑:甄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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