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独乐河镇依法查处一起渣土车违规运输案件,以高限处罚亮明执法态度,为相关单位和个人敲响警钟。

2026年1月13日15时30分,南独乐河镇接到区公安分局交通支队移送的问题线索:1月11日14时40分许,一辆车牌号为京******的运输车在我镇平蓟路路段运输渣土时,未按规定对车辆进行苫盖,存在运输散装物料未采取密闭措施防止遗撒的违法行为。

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第一时间介入,经核查,该运输车挂靠于北京****建筑装修有限公司,当日由司机张**驾驶,装载渣土五方,在平蓟路运输途中因未覆盖导致物料遗撒。面对调查核实的事实,当事人张**无异议且未提出申辩,对自身违规行为予以认可。

其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的规定,参照《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行政裁量权基准〉的通知》(京城管发〔2023〕67号)的相关规定,综合考量本案违法行为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实际情况,南独乐河镇人民政府于1月15日依法对当事人张**作出高限处罚决定,以严厉执法彰显生态保护的坚定立场。

查处不是目的

长效治理才是关键

当前,平谷区正全力推进建筑垃圾全链条管理,构建闭环管控体系,层层压实责任。在此,南独乐河镇提醒辖区内所有施工单位、运输企业及从业人员,务必绷紧生态环保这根弦,严格遵守大气污染防治及建筑垃圾运输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车辆运输行为,落实密闭、冲洗、按规定路线行驶等要求,从源头杜绝遗撒、扬尘等问题。

下一步,南独乐河镇将持续加大辖区内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等环节的巡查执法力度,保持高压监管态势,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也欢迎广大村民积极监督举报,携手共建天蓝、地净、路畅的美丽南独乐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