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区市场监管局深入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坚持将柔性执法贯穿行政执法全过程,对轻微违法行为实行容错纠错机制并免于处罚,用人性化执法护航副中心市场主体茁壮成长。上半年,共对135件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免罚金额达到213万余元。

前不久,注册在通州的一家信息技术公司在经营的网站上发布了一条“北京地区驻场服务团队规模最大”的宣传广告,这一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第九条第三项禁止广告中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绝对化用语的相关规定,区市场监管局第一时间对该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在上门调查时,公司负责人积极配合调查,第一时间主动从网站上撤下了这则广告。”区市场监管局玉桥市场监管所副所长龚正说。调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公司发布广告的网站为自行经营的网站,并未在其他渠道发布过含有该广告的宣传信息,且该公司是初次违法。该公司的违法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的通州区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行为容错纠错清单中关于不予处罚规定的情形,最终区市场监管局作出了不予处罚的决定,监督其改正违法行为的同时,对该公司负责人进行了法制教育和行政指导。

轻微违法免罚、初次违法慎罚。近年来,区市场监管局不断深化落实包容审慎监管机制,2020年就在全市率先推出《关于服务北京城市副中心高质量发展实施包容审慎监管的意见》和《通州区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行为首次违反不予处罚清单(1.0版)》,将50项轻微违法行为列入不予行政处罚情形。目前,区市场监管局的轻微违法容错纠错清单已升级至4.0版本,市场主体轻微违法不予处罚的情形和事项丰富扩展至157项,涉及15个领域和63部法律法规规章。

“处罚不是目的,规范才是初衷,最终是为了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和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区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大队副队长唐剑波表示,区市场监管局将关口前移、服务前倾,企业开办初期会送法入企,指导企业学法、知法、懂法。除加强对企业的事前指导,还加强对风险企业日常监管,通过发布风险提示,对企业进行劝诫、约谈、定期回访等形式,将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遏制于萌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