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嘟嘟嘟——很抱歉,您喝酒了!”11月20日晚,在通州区沙窝北路检查点,一台快速酒精排查仪发出清脆的警报声。显示屏亮起红光,通州交通支队交警看向面前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并告知结果:“对不起,您喝酒了,请您下车将电动车推行至路边。”连日来,通州交通支队在辖区内多个重要路口设置检查岗,展开酒驾专项整治。与以往相比,此次行动将非机动车驾驶人纳入重点检查范围,实现了对酒驾行为的全面管控。
晚上8时许,沙窝北路检查点工作有序展开。交警们身着反光背心,在车流中熟练地引导车辆。“很多人存在认知误区,认为酒后骑非机动车没关系。”现场执勤的通州交通支队潞河大队交警宋宇表示,“但酒精同样会影响骑行者的平衡感、判断力和反应速度,极易引发事故。”
据了解,非机动车驾驶人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mg/100ml但未达到80mg/100ml醉驾标准的,交管部门会给予批评教育;超过80mg/100ml醉驾标准的,将处以50元罚款处罚。
检查中,骑电动自行车的刘先生经呼气式酒精检测,血液酒精含量为121mg/100ml,构成醉酒驾驶。交警陪同在他身侧,一边示意后方车辆注意避让。他懊悔地说:“就在家门口吃饭,觉得骑电动车没事……”交警依法对其处以罚款,并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处理完毕后,在交警的指引下,刘先生没有再次骑上电动车,而是手握车把,默默地推着车辆,沿人行道缓缓离开了检查区域。
据悉,当晚仅沙窝北路就共查处非机动车醉驾4起,均依法予以50元罚款;非机动车饮酒驾驶1起;同时查获机动车饮酒驾驶1起。
夜色渐深,检查点的交警们依旧在忙碌。他们的坚守赢得了多数市民的理解。刚接受完检查的私家车主李女士说:“查得严是对大家负责。看到警察同志在这守着,我们开车心里更踏实。”
通州交通支队表示,对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将持续保持“零容忍”态势,整治行动将常态化开展,覆盖所有交通参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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