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延庆区综合交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区交通局执法大队、延庆公安分局交通支队在妫水南街与湖南路交会路口,针对电动自行车不上牌照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打造文明畅通、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营造浓厚的文明交通氛围,让文明出行理念逐渐走进市民心中,与广大市民携起手来共筑平安路。

当天上午9点,正值交通高峰期,车流量很大,在妫水南街与湖南路的交会路口,公共文明引导员站在值勤点位上,抬手、挥旗,引导市民文明行驶。大多数市民都能够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到不闯红灯、不逆向行驶、不乱停乱放、安全文明出行。然而,仍有少数市民,不遵守交通规则,不文明交通行为时有发生。

“您好,您这是电动自行车违反规定载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87条第三项的规定,决定对您处以警告……”在执法过程中,交通支队延庆中队的执法人员发现一名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市民后座违规载人,执法人员对该市民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罚。“电动自行车比普通人力自行车速度要快,稳定性相对较差,再载一名成人就会比较危险,如果发生交通事故,采取措施的制动距离就会长,所以一定要注意,电动自行车载人只能是12岁以下未成年人。”执法人员耐心讲解日常生活中常见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后果,提高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增强大家安全文明参与交通的意识。

据了解,此次针对电动自行车不上牌照、电动自行车载人、逆行等问题开展的专项整治行动中,共检查电动自行车200余辆,处罚17笔,其中电动自行车违反规定载人2笔、逆向行驶15笔。

“城市交通的安全、文明、有序、畅通,离不开每一位市民的努力与支持,希望咱们广大市民守规守法、文明出行,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力度,整治电动车逆向行驶、电动自行车不上牌等交通违法行为,为建设美丽和谐家园贡献自己的力量。”延庆交通支队延庆中队中队长闫成龙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