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健委日前发布《北京市社区嵌入式托育服务设施建设和服务导则(试行)》。社区嵌入式托育服务设施要确保监控24小时设防,婴幼儿生活和活动区域应当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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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嵌入式托育服务是指通过在社区(小区)的公共空间嵌入功能性设施,提供家门口的托育服务,形式包括为婴幼儿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种形式的照护服务。

街道(乡镇)作为社区嵌入式托育服务设施建设主体,可采取公建公营、公建民营等形式为辖区居民提供托育服务。社区嵌入式托育服务设施应坚持普惠原则,由街道(乡镇)社区无偿提供场地,采取自营或委托第三方开展运营服务,运营单位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享受税收优惠、补贴补助等。

社区嵌入式托育服务设施应设置在地面二楼及以下楼层,只提供科学育儿指导活动的用房可在满足相关消防要求的前提下,适当放宽楼层要求,不得设置在地下楼层;应选择有良好光照、通风条件的场所,生活用房应有直接天然采光和直接自然通风,并满足冬至日底层满窗日照不少于3小时;与社区其他公共服务设施统筹设置的,应设置必要的物理隔离装置。

设施内婴幼儿生活用房相对独立,每个托位建筑面积应不小于4平方米,或使用面积不小于3平方米;供应用房可结合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既有功能区进行改造,设置餐点区、消毒区、洗漱区等必要功能区;活动场地功能可与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功能衔接,有条件的可设置户外活动场地。

提供服务的工作人员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婴幼儿,身心健康,无虐待儿童记录,无犯罪记录,并符合从业人员要求的资格条件。至少配置一名专兼职保健人员和一名专兼职保安人员,人员资质需符合相关规定。

本市鼓励社区嵌入式托育服务设施运营单位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订合作协议,整合资源,协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婴幼儿生长发育监测、疾病防控。同时,社区嵌入式托育服务设施要确保监控24小时设防,婴幼儿生活和活动区域应当全覆盖,监控录像资料保存期不少于90日。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记者:孙乐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