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延庆公安分局联合相关部门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全区6000余家出租房屋、民宿、农家院等住宿场所开展集中清查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等法律法规,对26名房屋出租人不按规定登记住户信息实施行政处罚,共处罚金2.6万余元,进一步消除了辖区出租房屋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

8月7日,延庆公安分局大榆树派出所民警在对大榆树镇一出租大院进行检查时,发现出租大院负责人未对租户进行身份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规定,公安机关对出租大院负责人处以1500元罚款处罚。另外,执法人员还对出租房屋存在的治安、消防等各类问题隐患进行检查,对出租房主和承租人进行法治安全宣传教育,详细解读了《反恐怖主义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租赁房屋管理规定》《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明确告知房屋出租人(包括出租房主、出租房屋管理人、托管服务企业公司)应当知晓并履行出租房屋实名登记等安全防范责任,同时签订责任书。

在此,警方也提示广大出租房主,要加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自主申报系统应用,提示外地来京人员通过网上进行自主申报并申领居住登记证(卡),全面落实出租房屋登记管理责任,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下一步,延庆公安分局将会同相关部门持续加大对出租房屋的检查力度,对发现的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等违法行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人处以2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或对违法行为人处以拘留处罚。

(责任编辑:甄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