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做实做细日常监测工作,通过日常数据监测、定期走访调研,实现科学精细化管理,提升统计服务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明确退出机制,广泛接受监督,在“统计诚信示范企业”称号有效期内被发现有统计违法行为或其他方面违法行为的,取消其荣誉称号;三是组织企业重点学习依法统计相关的文件精神,营造依法统计氛围,不断完善统计诚信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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