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相关规定,违规电动三、四轮车过渡期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2024年1月1日起,违规电动三、四轮车不得上路行驶。为确保违规车辆有序退出,东城区城管执法局协同属地街道、回收企业开展以“粘贴告知+折价回收”为主要内容的废弃电动三四轮车淘汰治理主题宣传活动。

8月28日早上9点刚过,在位于东城区东直门城市生态岛,某车辆回收企业已经在此设置了等候区、估价区、成交停放区,不少市民将电动三四轮车或推行或骑行至此排队,拿号、等候、估价、成交、登记,最终领取奖励物品。来自东直门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的队员与街道平安办的工作人员,也在此向居民群众耐心讲解废弃电动三四轮车淘汰治理行动的目的与意义以及法规政策,动员居民以更加绿色、安全的方式出行。此外,执法队员协助车辆回收企业工作人员做好现场环境秩序维护,防止环境脏乱。

“我们对废弃的电动三四轮车建立了台账,在公告期满,对于仍旧无人认领的车辆将依法予以清理,”东直门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刘璐说。据了解,《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人行过街桥、人行地下过街通道及其他公共场所堆物堆料、摆摊设点,影响市容环境卫生。对于在城市道路及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的影响市容的物品无法确认其所有人和管理人的,执法部门依法发布公告,督促物品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履行责任。公告期届满7日后无人认领的,执法部门可以对违法堆放的物品予以清除。

执法部门提示广大市民朋友,根据“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于废弃电动三四轮车要及时进行清理处置,折价回收,切不可任其成为“僵尸车”影响环境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