腊月里,“京南第一集”北京房山长沟大集年味正浓。红彤彤的春联挂满摊位,映出满满喜庆;磨盘柿、山核桃等当地特产琳琅满目,引来赶集的人们驻足挑选,此起彼伏的喧嚷声里,满是对新年的期盼。
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房山法院长沟人民法庭的法官们穿梭其间,为大家送上了一份特别的“法治年货”。

集市的一角,长沟人民法庭庭长苏银华正俯着身子,手里拿着普法漫画册,轻声对身边的小朋友说道“你看,年满8周岁就能用压岁钱买玩具和零食啦。但如果要购买电子产品等贵重物品,需要征得爸爸妈妈同意才行哦。”她一点点讲解着与未成年消费行为相关的法律规定。小朋友听得入神,家长也在一旁频频点头。

不远处的春联摊前十分热闹,长沟人民法庭副庭长刘学芹笑着对摊主大娘说:“大娘,您这春联摊真红火,春联一摆,年味儿一下子就浓了。”
随后她细心叮嘱,商家卖的货要从正规渠道采购,多留意产品质量,仔细检查,确保都是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
大娘听后连连点头,笑容愈发真诚,连忙说道:“谢谢法官提醒!我会更加仔细挑选,只进正规、质量好的货,让大家买得放心!”

法官们的身影,活跃在集市的各个角落:水果摊前,他们轻声提醒摊主做生意要明码标价,斤两要足,宣传语别夸大,避免消费纠纷;生鲜交易区,他们向商户讲解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提醒商户要严格履行食品进货查验义务,确保生鲜食品来源可追溯、质量有保障……贴心实用的小提示,融入集市烟火里,也走进了商户和群众的心里。

















京公网安备110112020039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