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密云区小额贷款、融资担保两类机构的监督管理,维护密云区金融稳定,防控和化解风险,促进小额贷款、融资担保行业规范健康发展,根据《北京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实施办法》(京政办发[2009]2号)、《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3号)等文件要求,区金融办自11月起,先后对区内7家小额贷款公司、1家融资担保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期内发现的突出问题要求企业限时整改,及时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责任编辑:桑爱叶)
为进一步加强对密云区小额贷款、融资担保两类机构的监督管理,维护密云区金融稳定,防控和化解风险,促进小额贷款、融资担保行业规范健康发展,根据《北京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实施办法》(京政办发[2009]2号)、《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3号)等文件要求,区金融办自11月起,先后对区内7家小额贷款公司、1家融资担保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期内发现的突出问题要求企业限时整改,及时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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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对密云区小额贷款、融资担保两类机构的监督管理,维护密云区金融稳定,防控和化解风险,促进小额贷款、融资担保行业规范健康发展,根据《北京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实施办法》(京政办发[2009]2号)、《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3号)等文件要求,区金融办自11月起,先后对区内7家小额贷款公司、1家融资担保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期内发现的突出问题要求企业限时整改,及时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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