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和市委统一部署安排,日前,通州区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部署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主题教育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市委主题教育工作要求,对高质量开展好通州区主题教育工作进行部署。中央第一巡回指导组副组长张季到会指导,市委副书记刘伟讲话。市委副秘书长孙文锴出席,市委第五巡回督导组组长陈涛讲话。区委书记孟景伟作部署,区委副书记、区长郑皓主持,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赵玉影、区政协主席张德启参加。

刘伟指出,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是推动贯彻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的有力举措,是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大部署。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城市副中心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和市委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自觉、严肃的政治态度、饱满的政治热情,把主题教育做深入、做扎实、做到位,奋力答好市委“二十年之问”,推动主题教育成效转化为城市副中心高质量发展的“优异答卷”。

刘伟要求,要牢牢把握主题教育的目标任务,紧紧围绕“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12个字总要求,全面落实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的四个“以学”重要要求,坚持把主题教育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坚持两手抓、两促进,推动主题教育不断走深走实,为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提供强大动力,以推动新时代首都高质量发展、提升人民生活品质的新成效检验主题教育成果。

刘伟要求,要全面落实主题教育的重点措施,坚持理论学习打头、坚持调查研究开路、坚持真抓实干开局、坚持用心用情办事、坚持动真碰硬整改、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着力处理好城市副中心与雄安新区、中心城区、北三县等周边地区的“三个关系”,深入落实副中心控规和高质量发展意见,在不折不扣贯彻决策部署上作表率,在打造高质量发展典范、成为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城市发展样板上争示范。

刘伟要求,要注意加强主题教育的分类指导,处级以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参加主题教育的要求与第一批相同,基层干部党员采取生动鲜活的方式学思想、见行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将开展第二批主题教育同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有机结合起来,针对农村、社区、国企、学校、医院等不同领域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分别采取切合实际的工作举措,深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堡垒。

刘伟强调,要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防止形式化、套路化、表面化,确保主题教育的政治性和严肃性。要层层压紧压实领导责任,区委是关键层级,既要抓好自身,又要抓实基层,要加强工作统筹,充分发挥承上启下的作用。各级党委(党组)书记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基层党组织书记要准确领会中央精神和市委要求,把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市委巡回督导组要坚持同题共答、协同发力,以严督实导推动主题教育扎实深入开展。

陈涛指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开展主题教育,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市委部署要求,全力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京华大地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形成更多生动实践。要牢牢把握目标任务要求开展主题教育,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作出的各项战略部署,回答好市委“二十年之问”,高水平建设城市副中心,高质量打造中国式现代化城市发展样板。要贯通重点措施开展主题教育,将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建章立制等五项重点措施贯通起来、有机融合、一体推进,确保把每一项任务要求做扎实、做到位、做出成效。要注重方式方法开展主题教育,加强分类指导、抓好统筹衔接、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市委第五巡回督导组将按照党中央和市委部署要求,与通州区委同题共答,把督导工作寓于帮助服务之中,推动主题教育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孟景伟表示,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开展主题教育的重大意义,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和市委决策部署,在市委第五巡回督导组的指导下,从讲政治的高度坚决抓好主题教育各项工作,确保主题教育在城市副中心有序有力、走深走实、见行见效。要紧盯目标任务,切实把主题教育各项部署和要求落实到位,根据市委主题教育领导小组要求准确把握根本任务、目标要求和工作措施,全面吃透部署精神,自觉对标对表,确保主题教育方向不变、焦点不散、靶心不偏。要落实政治责任,把从严从实要求贯穿主题教育全过程各方面,全区各级党组织要把开展主题教育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按照党中央和市委部署要求,在市委第五巡回督导组的指导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统筹协调、狠抓落实,不折不扣落实好主题教育各项工作,确保主题教育在通州区有力有序开展,取得预期效果。

市委第五巡回督导组成员,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区政协领导,区“两院”领导,区级老同志,区委区政府各部门、各行政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负责同志,街道乡镇负责同志,各垂直双管单位负责同志,党的二十大代表、市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部分区级“两代表一委员”和党员群众代表等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