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新修改《统计法》,持续健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体系”为主题的学习(扩大)会议。区委书记于波主持会议并讲话。区委副书记、区长叶大华,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刘瑞成,区政协主席张远参加。
2024年9月13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决定》。这是《统计法》自1983年制定以来的第三次修改,为统计工作迎接新时代、担当新使命提供了基本的制度遵循与法治保障。
会议首先播放了统计工作警示教育片。随后,邀请北京市统计局总经济师郑艳丽,围绕“践行依法统计理念全面贯彻《统计法》新规”作专题辅导报告。专题辅导中,郑艳丽围绕主题,对《统计法》的修改意义及主要内容、刚性制度进行了深入解读。同时,结合北京市和延庆区实际,就统计核算方法进行了全面讲授,并对热点问题进行了重点答疑,为全区领导干部深入理解新修改的《统计法》,进一步提高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能力,完善统计工作制度,筑牢防治统计造假防线提供了指导帮助。
会议强调,此次《统计法》修改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深化统计现代化改革的一次重要制度建设,体现了鲜明的政治性、时代性、方向性。要深刻领会重要意义。准确把握其主旨要义,把学习贯彻执行新修改的《统计法》,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与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统计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紧密结合,将其贯彻落实到统计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
会议强调,要持续健全责任体系。以学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为契机,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纳入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责任范围,通过全方位的责任落实,筑牢维护统计数据质量的坚实防线。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始终保持防治统计造假的高压态势,持续深化统计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凝聚防治统计造假的工作合力,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会议强调,要切实强化贯彻落实。各街道乡镇要认真执行《延庆区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的若干措施》,确保三级统计管理体系高效运行。各部门单位要及时清理和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提升统计规范化水平。统计部门要提高统计服务质量,强化统计法治化保障,进一步准确理解和把握统计方法改革的具体要求,将统计工作贯穿经济运行全过程,为全面建设最美冬奥城贡献统计力量。
会议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区政协领导,区“两院”领导,以及各部门单位、街道乡镇、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等在主会场和视频分会场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