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下午,“文明交通 你我同行”宣传引导志愿服务活动启动仪式在房山区府前广场举行。
春风化细雨,文明润心田。自房山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动员大会召开以来,全区上下积极行动,迅速投入到创建全国文明城区的热潮中。“文明交通”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展示城市文明形象的重要窗口。为切实增强公民文明交通意识,纠正闯红灯、乱穿马路等违反交规的现象,倡导礼让斑马线、行人车辆各行其道的文明行为,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房山区实施了“文明交通”专项行动,广泛开展“文明出行”“文明驾车”“规范停车”等宣传引导活动。
本次举行的“文明交通 你我同行”宣传引导志愿服务活动启动仪式旨在强化干部“上一线、做贡献”实践活动,动员广大机关干部深入到主要交通路口争做文明交通引导志愿者。与交通民警、交通协管员公共文明引导员一同在早晚高峰期开展宣传引导,共同营造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
交通民警主要职责:根据管界示范路口机动车、行人、非机动车交通流量特点,在基本原则要求基础上,制定个性化的示范路口创建工作方案;对路口交通协管员、文明交通引导员日常工作进行管理;组织对路口交通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驻区交通民警负责开展路口文明交通宣传教育活动,组织社会志愿力量参与路口文明交通宣传和秩序维护。
交通协管员主要职责:(站位为路口非机动车停止线外侧边缘和机动车、非机动车隔离护栏起始位置。);交通信号灯为红灯时维护非机动车、行人秩序,确保非机动车停车不越线。人行横道为绿灯时指示行人车辆通行;劝阻行人闯红灯、横穿道路行为;控制非机动车抢行、逆行、越线停车行为;劝阻非机动车在人行道或机动车道骑行、逆行和行人跨越交通隔离设施行为;遇有突发事件,及时报告执勤交通民警并协助处置。
公共文明引导员主要职责:(站位为人行便道或非机动车道外边缘的斑马线起点处。)引导非机动车停车不越线;对行人“闯红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劝阻;对行人或非机动车在车行道内停留等行为进行劝阻;对过往行人、非机动车开展文明交通知识宣传;引导行人对礼让的车辆予以积极回应,并快速通过路口。
文明交通志愿者主要职责:(站位为人行便道或非机动车道外边缘的斑马线起点处。)协助协管员、引导员劝阻行人“闯红灯”、非机动车停车不越线等交通违法行为;对过往行人、非机动车骑行人员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对过往行人随地吐痰、乱扔烟头、不文明养犬等行为进行劝导。
(责任编辑:张东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