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加强校园及周边市场秩序监管工作,进一步落实学校周边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东城区市场监管局在春季开学前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一是强化主体责任落实。督促校园周边食品销售经营主体严格落实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明确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职责,监督企业落实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
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加强校园周边商超、便利店、食杂店(包括小食杂店)的食品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在许可范围内销售食品;预包装食品的包装是否完好,标注的生产日期、保质期及生产厂家信息是否完整,严禁销售过期食品和三无食品;食品制售操作流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等。
三是严格案件查处。对检查发现的来源不明、标示模糊不清、不易辨识的食品,要立即责令下架停止销售,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法严格查处。
下一步,东城区市场监管局还将持续组织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督促市场主体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切实消除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隐患,为广大师生营造良好文明的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