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生态环境部于2016年开始试点推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工作。2017年以来,已先后组织遴选并命名了五批共362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136个“两山”基地,近年来,全市各区中延庆区、密云区、门头沟区、怀柔区、平谷区、海淀区相继获得命名。

为有序推进房山区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按照区领导工作要求,区生态环境局委托国家级专家团队,依据生态环境部创建管理规程及北京市创建管理办法研究制定了《房山区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方案》,该方案已先后经区委生态文明委会议、区政府常务会和区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并于10月17日正式印发实施。工作方案中明确了房山区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的总体目标为:力争2024年获得“两山”基地命名;力争2025年获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命名。同时,方案中还明确了重点任务分工、完成时限和各项指标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以及相关保障措施。

下一步,区委生态文明办将依据方案要求,不折不扣的落实好各项工作,及时开展创建条件与指标自评估,指导督促相关牵头单位针对未达标条件与指标,制定具体达标方案,倒排达标时间。同时,将组织召开技术培训会议,委托技术服务单位解读重点任务、创建条件与指标。以此,进一步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助力“一区一城”新房山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