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延庆区文物局、区长城管理处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以下简称《文物保护法》)专题宣讲培训,邀请国家文物局政策法规司原司长何戍中,面向相关委办局、乡镇街道、博物馆、文物管理使用单位等开展《文物保护法》普法培训,深入领会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精神实质,全面提升我区文物保护工作水平,强化文物保护意识。
自1982年11月颁布实施以来,《文物保护法》历经2次修订和5次修正,引领中国文物保护步入依法治理的崭新阶段。2024年11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该法自2025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此次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对于加强文物保护、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具有重要意义。
培训现场,何戍中围绕《新文物保护法》的修订背景、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细致地讲解。他结合丰富的实际案例,对文物保护的相关法律条款进行了生动阐释,让晦涩的法律条文变得通俗易懂。参会人员全神贯注,认真聆听,不时低头做笔记,现场学习氛围浓厚。
参加培训的工作人员纷纷表示,“这次培训让我受益匪浅。”“新《文物保护法》有很多新的规定和要求,通过这次培训,我对这些内容有了更清晰的认识,以后在工作中就能更好地依法开展文物保护工作了。”
“学习新《文物保护法》,不仅是开展文物工作的法治保障,更重要的是一种理念上的引领。”区文物局副局长刘满利介绍道,《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作为我国文物保护工作的根本法律依据和行动指南,在守护历史记忆、推动文化繁荣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通过此次培训,全区文博系统工作人员进一步增强了对文物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为后续工作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未来,全区文博系统工作人员将以此次培训为新起点,持续深化文物保护工作。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推动文物保护理念深入人心,提升全社会的文物保护意识。同时,加强对文物保护单位的日常巡查监管,切实守护好珍贵的文化遗产,让这些承载着历史记忆和民族精神的文化瑰宝在新时代绽放出更加璀璨的光彩,为增强文化自信自强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