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集中力量“清”
依托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机制,组织镇村干部、党员、志愿者、保洁员等多方力量,常态化开展周末大扫除活动,加大乱堆乱放集中整治力度。
二、因村制宜“建”
各村根据实际情况建章立制,将环境整治、门前“三包”纳入村规民约,促进村民自觉清理;在合理位置设立大件垃圾、建筑垃圾存放点,由第三方公司及时处理,确保做到无垃圾、无乱摆、无乱堆。
三、联合督导“管”
由镇主要领导、包村干部、村“两委”干部、相关职能科室、第三方公司等多方发力,对镇域内乱堆乱放现象进行联合督查,带头抓好问题整改,强化村级自查,确保乱堆乱放发现一处,清理一处。
四、注重示范“引”
按照“ 环境优美街”标准要求,整治一条创城示范街,通过“以街带街”,逐条引领整治出示范街,实现全域整治目标。
(责任编辑:王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