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希利(1959-1982),生前是北京市电车公司二场101路售票员,1982年3月25日晚上,他乘坐15路公共汽车去上班的途中,遇到两名扰乱公共交通秩序的歹徒,冯希利见义勇为,挺身而出,同歹徒英勇斗争,不幸被歹徒用刀刺中要害,献出了年轻的生命。
冯希利出生在一个普通工人家庭。受家庭环境影响,他养成了艰苦朴素、勇敢正直的良好品质。
冯希利平时待人热情,助人为乐,时时处处为别人着想,经常挺身而出与不正之风作斗争。无论是和冯希利一起工作的同事还是生活有困难的邻居,都经常受到小冯的帮助。他曾多次在公交车上捡到丢失的物品,都及时交公,返还失主。
他心地纯正、爱憎分明、富于正义感,碰到不合理的事情或者坏人坏事,他总是敢冒风险,主持正义,从不含糊。在一些人的眼里,这些都是管不着的“闲事”。有些同伴多次劝小冯少管这些事,免得惹麻烦。冯希利却说:“大家都不管,社会上歪风邪气就会更严重。维护首都社会治安,人人有责。我们不管谁管!”
1982年3月25日晚上8点多,冯希利在动物园站乘15路469号公共汽车到马神庙站接班。当汽车行驶到展览馆站时,张建利、陈大禹违反乘车规定,嘴叼香烟上车。女售票员多次制止,反遭张、陈辱骂。面对这种恶劣行为,冯希利看在眼里,怒在心中。当汽车行至二里沟站时,陈大禹故意从中门走到前门下车,气势汹汹继续谩骂,冯希利和其他乘客同声斥责这种行为,但那个家伙还是骂不绝口。冯希利挺身而出,下车与他说理。不料,张建利从中门猛扑过去,掏出三棱刮刀向冯希利的右胳膊和左胸猛刺两刀。与此同时,另一名乘客、北京电车公司111路电车司机林道忠也跳下车去制止。冯希利在生命垂危的情况下,手捂着胸部,提醒林道忠说:“他们有刀……有刀……”说话间林道忠也被凶犯刺伤臀部。凶犯乘机逃窜。冯希利倒在血泊之中,他因伤及要害,不幸献出了年轻的生命。
冯希利在关键时刻见义勇为,为维护首都公共交通秩序和社会治安,同两名寻衅闹事的凶残歹徒勇敢斗争,用自己的鲜血和生命伸张了正义。
法网恢恢,杀人凶手张建利被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罪犯陈大禹也受到了法律制裁。冯希利的模范事迹受到人民群众的高度赞扬,中共北京市电车公司党委决定授予冯希利“雷锋式好青年”和“模范售票员”光荣称号,号召广大职工向冯希利同志学习。团市委追认他为共青团员,授予“见义勇为好青年”的称号,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冯希利为革命烈士。
(英烈事迹材料由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