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昕(1958-1979),北京市人,1978年入伍,1979年7月9日在出操途中途径石津运河,勇救落水者,不幸牺牲。部队党委根据郭昕生前的要求和一贯表现,追认他为中国共产党党员,记一等功。

郭昕,1958年4月出生于北京市海淀区一个工人家庭。他从小受到家庭、学校良好的教育。上学时,他把雷锋作为自己学习的榜样,在班里学习刻苦、团结同学、助人为乐。

1976年,郭昕高中毕业时,主动报名下乡劳动。在农场期间,他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参加生产劳动,是农场出勤率最高的一名青年,曾多次受到上级领导的嘉奖。

1978年3月,郭昕应征入伍了。入伍以后,他自觉加强学习,写了大量的读书笔记。他干一行爱一行,无论是当无线电兵还是在摩托车,都热爱工作,苦练本领。郭昕平时十分重视思想政治修养,处处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帮助同志。部队进驻农村后,他满腔热情地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干活不怕苦不怕累。

1979年7月9日的早晨,郭昕所在连队在驻地附近的公路上出操。当队伍经过石津运河大桥时,突然传来“救人啊!救人啊!......”的紧急呼救声,走在队伍前头的一排全体战士,飞快地向出事地点跑去。只见大桥下游60米处的河水中心,有两名落水者在急流中一浮一沉,拼命地挣扎着。运河宽40多米,水流湍急,郭昕等20余名战士奋不顾身跳入激流中,迅速在下游闸门前围成半圆形进行拦截,防止溺水者被卷入闸底。一个溺水者眼看着就要转进闸底,在万分危急的时刻,郭昕用尽所有力气,用脚将溺水者朝岸边方向猛蹬一下,借着这股力量,溺水者得救了。然而,郭昕却被反冲力推向闸门漩涡……

溺水的两个人得救了,而郭昕却献出了自己年仅21岁的宝贵生命。郭昕的牺牲,在驻军和当地人民群众中引起强烈反响。人民群众缅怀这位舍己救人、光荣牺牲的烈士,给连队党支部写信,赞扬郭昕为人民服务的高尚品德。曾经同他一起战斗过的同志们,无不为失去这样一位亲密战友而落泪。部队党委根据郭昕生前的要求和一贯表现,追认他为中国共产党党员,记一等功。

(英烈事迹材料由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