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文广(1963-1985),辽宁省抚顺市人。1983年,王文广成为一名人民警察,1985年11月,在执行任务时,被嫌犯刺穿颈动脉,抢救无效,英勇牺牲。
王文广从小就是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高中毕业后,来到北京长空机械厂劳动服务公司工作。1983年底,北京市公安局招收干警,王文广积极报名,多次表示了自己对维护社会治安和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决心。他的决心打动了考官,如愿以偿穿上了警服,立志干好这份工作。
为了让人民安居乐业,派出所管界的民警需要经常处理许多登记户口、调解家庭矛盾、解决纠纷等事关群众生活的问题。人们常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小王从1984年7月被分配到来广营派出所后,不到半年,就在工作中积累了不少经验,他说:“我就不信这个‘官’不好当。”
为了尽快熟悉管界的情况,他一方面主动向老同志了解情况,另一方面亲自下户调查。熟悉当地情况后,他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他秉公执法,处理案件不偏不倚,在外办事,他严格要求自己,不沾群众的一点好处。
小王严格要求自己,对待他人却很宽厚。不计得失、不辞劳苦地主动帮助有困难的群众,不但在工作中为群众着想,在日常生活上也关心照顾别人。他时常帮助照顾邻居家的老人、小孩,为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困难。教师节前后,他利用工余时间,为迁入新建宿舍楼的小学教师们登门办理入户手续。大家都说他是位一心为群众的好民警。
1985年11月6日下午,王文广带病与本所民警张宝海,驾驶三轮摩托车,去传唤犯罪嫌疑人师某,遭到师某的突然袭击,被尖刀刺中颈动脉,因流血过多,抢救无效,英勇献身。
朝阳区公安分局党委追认王文广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王文广为革命烈士、共青团北京市委授予他“模范共青团员”称号,市公安局为他追记一等功。
(英烈事迹材料由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