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怀凤(1955-1988),女,1955年在北京出生,1977年底,杨怀凤从公安学校毕业后,分配到北京市少年犯管教所工作,先后担任少管小队长、伙房中队内勤。1988年8月8日,在阻止劳教人员潜逃时遭遇袭击,不幸牺牲。

杨怀凤1955年出生在北京的一个干部家庭,受家庭熏陶,从小就爱憎分明,待人诚恳,乐于助人,时常热情帮助同事,广受好评。杨怀凤在邻居间威信非常高,碰到该管的事从不回避。

1976年,杨怀凤在顺义县农村插队劳动时,参加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被招进公安学校学习时,递交了入党申请书。1977年底,杨怀凤从公安学校毕业,分配到北京市少年犯管教所,当了女队的小队长。

杨怀凤热爱自己的工作,她在日常管教工作中认真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各项政策,因人施教,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从各方面关心失足少年。

女劳教人员小尹在少管所管教期间,杨怀凤注意从感情上亲近她,耐心疏导她,教她懂得什么是爱,什么是恨,什么是美和丑,什么是善和恶,同时也教她做人的道理。在杨队长的帮助下,小尹的思想有了转变,积极接受改造。后来她解除管教出去后,还时常回来看望这位使她走向新生活的亲人。少管人员小宋在工读学校学习时,多次逃跑。杨怀凤根据她的情况,苦口婆心做思想工作,鼓励她多看书,多学习。并帮助她缓和了家庭矛盾。小宋有了很大转变,被提前3个月解除了管教。当得知解除劳教的女青年小胡回到社会后无所事事,其母为她找好了工作她不去,派出所民警找她谈话她不起床,杨怀凤主动登门做工作,耐心启发诱导,使小胡愉快地走上了工作岗位,开始了新的生活。

为了工作,杨怀凤放弃了两次调到城里工作的机会。她对自己要求很严格,在怀孕期间,仍坚持值夜班,直到临近分娩才离开工作岗位。

1988年6月,杨怀凤离开女队调到伙房中队担任内勤工作。她用了一个多月的时间,就把几年未整理的档案材料整理得井井有条。8月8日,象像往常一样,管教干部带队出工劳动去了。楼里显得很安静。下午3点30分,杨怀凤从一楼休息室出来,就在她锁门的时候,忽然发现楼梯口有一个少年犯模样的人正用刀撬一辆自行车。她立即上前盘问:“你是哪个队的?你想干什么?”这个人就是少年教养人员张某,他虽然年仅16岁,但身材高大。张某见杨怀凤势单力薄,回答了一句:“你管得着吗?”出于管教干部高度的责任感,杨怀凤上前死死拽住张某的胳膊,一面高喊:“来人啊!来人啊!”张某用力将杨怀凤推进休息室,一只手反拧着杨怀凤的胳膊,一只手拿刀对着她的脖子威胁着她。杨怀凤毫不畏惧,同身强力壮的罪犯展开了英勇的搏斗。搏斗中,穷凶极恶的歹徒向杨怀凤的喉部猛刺数刀。

杨怀凤以自己的年轻生命和热血,走完了壮丽的人生之路。根据杨怀凤生前的愿望和表现,中共北京市委追认她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市人民政府批准她为革命烈士,司法部追授她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一级英模”称号,全国妇联追授她为全国“三八红旗手”,北京市总工会授予她“首都劳动奖章”,北京市妇联追授她为北京市“三八红旗手标兵”。

(英烈事迹材料由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