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抓好全国第33个“消防宣传月”工作落实,确保“全民消防,生命至上”主题活动取得实效,11月14日上午,东城区体育馆路街道对辖区内普通地下室、长租型公寓、冷库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检查组前往营房西街6号楼、法华南里小区15号楼、23号楼以及融寓(法华寺店),重点对3处住人地下室及融寓法华寺店1处非住人地下室的消防安全管理、治安巡查管理的责任制度,消防安全救援器材堪用情况,燃气管道、电气线路敷设标准以及是否存在“非法群租”行为进行检查。

现场发现存在5处安全隐患:应急器材摆放位置不合理、逃生面罩超期使用、灭火器配备类型不正确,共涉及4家单位,责令相关单位3日内完成整改,平安建设办公室将对整改情况开展复查工作。

为深刻汲取江西新余“1·24”特大火灾事故教训,结合秋冬季安全生产专项工作及开展冷库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要求,检查组对辖区内山姆会员商店物流配送仓库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工作人员现场发现配送员违规将电动自行车电瓶放置于安全疏散出口处,并立即制止其行为,同时告知其违规携带电瓶入户的危害。配送员立即整改,将电瓶移放至户外安全位置。

此外,检查组针对冷库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保温隔热材料燃烧性能等级、电气线路敷设、消防设施器材设置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检查,逐项了解清冷库建设时间、建筑面积、主要用途、储存物品种类、保温隔热材料材质等基本情况,并建立完备的工作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