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坚持普法与德治相融合。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融入法治社会建设全过程,开展文艺演出、民俗活动、传承体验非遗项目等主题活动1150场次。以学法考法、法治实践等形式,抓牢村居“两委”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培养。
二是坚持普法与法治文化相融合。“报、网、端、微、屏”各板块信息联动,520个法治文化阵地、718块LED显示屏靶向发力,AI主播等个性化普法产品频频亮相。“文艺搭台 法治唱戏”机制不断完善,20余个法治文艺宣传队创作法治类节目百余个,开展法治文艺巡演600余场,文艺普法融合推进、覆盖全区。
三是坚持普法与依法治理相融合。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全过程,融入社会治理各方面。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行政复议人员等开展以案释法活动612场次。现有9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和101个北京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898名“法律明白人”行政村全覆盖,有力推动我区民主法治建设。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助力依法治理,8914件社会矛盾成功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