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区《关于森林防火期严禁一切野外用火的命令》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森林安全防护思想认识,严密做好我镇乡村旅游森林防火工作。3月27日,琉璃庙镇召开《禁火令》乡村旅游安全工作保障会。各行政村旅游专员、露营地、景区以及旅游相关项目在建负责人参加。
会上,镇主管领导对严格落实《禁火令》,切实加强乡村旅游安全保障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要克服麻痹、侥幸心理,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各村、露营地、景区以及旅游相关项目在建负责人会后要及时召开会议,详细安排部署工作。
二、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严禁游客吸烟、烧荒、燎地边、烧秸秆、上坟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点篝火、野炊、放孔明灯、烧烤等一切野外用火;严禁携带火种或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森林防火区;进入林区的车辆须做好防火措施,严禁司乘人员丢弃火种;禁止游客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游客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
三、发生火灾时,第一时间向琉璃庙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不盲目扑救,不组织妇女、儿童、老人以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上山扑火工作。